重磅!
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《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》等五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公告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,保护生态环境,保障人体健康,防治大气污染,现批准《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》等五项标准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,并予发布。
标准名称、编号如下。
一、《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》(HJ 1237—2021)
二、《汽车排放定期检验信息采集传输技术规范》(HJ 1238—2021)
三、《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技术规范第1部分 车载终端》(HJ 1239.1—2021)
四、《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技术规范第2部分 企业平台》(HJ 1239.2—2021)
五、《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技术规范第3部分 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》(HJ 1239.3—2021)
以上标准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。
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(http://www.mee.gov.cn)查询。
生态环境部
2021年12月27日
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1年12月28日印发
HJ 1238—2021《汽车排放定期检验信息 采集传输技术规范》
规定了汽车排放定期检验和注册登记检验信息采集传输框架、软件功能和数据采集传输要求。标准的附录A 和附录 C 为规范性附录,附录 B 为资料性附录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。
HJ 1239.1-2021《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技术规范 第1部分 车载终端》
本部分为HJ 1239 的第 1 部分。本部分规定了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系统车载终端的技术要求,包括功能要求、性能要求、测试方法等。
HJ 1239.2-2021《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技术规范 第2部分 企业平台》
本部分为HJ 1239 的第 2 部分。本部分规定了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企业平台的一般要求、企业平台注册、数据流向和功能要求等
HJ 1239.3-2021《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技术规范 第3部分 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》
本部分为HJ 1239 的第 3 部分。本部分规定了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数据传输的协议结构、通信连接、数据包结构与定义、数据单元格式与定义